国字头公司转让北京公司转让国家局核名
业名称要求如下:
不含行政区划的名称。请申请人提交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营情况说明,其中,新设立企业提交投资人在2个以上省份(含2个)设立企业的情况说明(由全体投资人签字盖章),投资人多个的,至少有1个投资人在2个以上省份(含2个)设立企业;变更名称的企业,提交该企业在2个以上(含2个)省份设立企业的情况说明(由本企业盖章)。
不含行业表述的名称。请申请人提交跨行业综合经营情况说明,其中,新设立企业提交投资人在3个以上国民经济门类分别设立企业的情况说明(由全体投资人签字盖章),投资人多个的,至少有1个投资人在3个以上国民经济门类分别设立企业;变更名称的企业提交该企业在3个以上国民经济门类分别设立企业的情况说明(由本企业盖章)。
其他业务范围和办理条件要求。见“企业名称申报服务指南”。
申请人已经知晓有关内容,符合申报条件,申报办理业务。
有行业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名称5000万元
无行业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名称10000万元
名称行业要在系统中选择不可手动添加
以上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名要求
仅供参考,如有问题可随时与我公司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