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北京私募股权备案壳费用和新政策变化
都知道现在的私募牌照不好申请,不过现在很多人都会委托代申请的公司的去帮忙申请私募基照,也会选择直接购买,,比起自己申请,这两种方式都要方便快捷很多,而且不用担心申请不通过的问题,可以直接发行产品。
针对存续的私募管理人,新规施行后提交办理的除实际控制权外的登记备案信息变更的,相关变更事项应当符合新规规定。比如说,如果管理人在5月1日后提交法定代表人或者合规风控负责人变更,那么新的法定代表人或合规风控负责人代持要满足新规要求。
另外,如果是提交办理实际控制权变更的,变更后的私募管理人应当全面符合新规的登记要求。也就是说,进行实际控制权变更时,协会将按照新规要求全面审核私募管理人的代持是否符合新规的各项规定,这其实和新设一家私募管理人的要求是一样的,而且目前实操中如果管理人变更实际控制人或者控股股东的,也是要参照新设私募管理人来进行全面的核查。
按照征求稿私募管理人备案新增要求如下:
1、私募管理人实缴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可自由兑换货币。
2、在经营范围上,除了之前的规定以外,此次提出其经营范围不得包含“投资咨询”等咨询类字样。
3、私募基金管理人经营场所系租赁所得的,租赁期应当在1年以上,但有合理理由的除外。
4、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出资架构,无合理理由不得通过特殊目的载体设立两层及以上的嵌套架构。
5、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及其委派代表、负责投资管理的管理人员应当合计持有私募基金管理人一定比例的股权或者财产份额,实缴资本合计应当不低于私募基金管理人实缴资本的20%,或者不低于征求意见稿中规定的私募基金管理人低实缴货币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的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