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介绍北京国际旅行社如何注册费用和条件
设立旅行社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有规定的经营场所
2 有必要的营业设施; 设立国际旅行社要求 : (1)应具有足够的营业用房和传真机 直线电话 电子计算机等办公设备(2)具有持国家旅游局颁发的的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一名 部门经理或业务主任人员三名 取得会计师以上职称的专职财会人员 (3)注册资本不少于150万元人民币(4)经营入境旅游业务者,需要纳60万元人民币金(5)经营出境旅游业务者,需缴纳100万元金
设立国内旅行社要求:(1)应具有足够的营业用房和传真机 直线电话 电子计算机等办公设备 (2)具有持国家旅游局颁发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一名 部门经理或业务主管一名 取得助理会计师以上职称的专职财会人员(3)注册资本不 小于30万元人民币 (4)需缴纳10万元人民币金
3 有经培训并持有省 自治区 直辖市以上人民政府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的经营人员
4有符合规定的注册资本和金
办理旅行社经营许可证流程
1、申请人向区 (市 县)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到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相应窗口提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
2、旅游管理组织对申请人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查, 并对其进行审核,核定,后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3、申请人到市政务服务中心相应窗口领取同意设立旅行社的批文及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或不予设立旅行社的批文。
4、申请人自取得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国家旅游局指定的银行开设金专帐,存入质保金 20万元,存期不少于1年,或者提供额度不低于20万元的银行担保,银行担保期限不少于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