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人员需要几名有辐射安全与防护证书的
根据企业销售规模来定人员数量,同时成立辐射安全与防护领导小组。
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单位申请领取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与所从事的生产、销售、使用活动规模相适应的,具备相应知识和防护知识及健康条件的技术人员;
2.有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职业卫生标准和安全防护要求的场所、设施和设备;
3.有专门的安全和防护管理机构或者专职、兼职安全和防护管理人员,并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监测仪器;
4.有健全的安全和防护管理规章制度、辐射事故应急措施;
5.产生放射性废气、废液、固体废物的,具有确保放射性废气、废液、固体废物达标排放的处理能力或者可行的处理方案。
单位辐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办理三类辐射安全经营许可证需要准备的材料:
1、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2、法人身份证、毕业证
3、辐射人员培训证、身份证扫描件、毕业证照片
4、注册地址租赁合同复印件、房产证复印件
5、辐射单位的授权书和辐射安全许可证
7、销售产品的相关信息
8、公司座机、邮箱、手机、公章
9、健全的射线装置操作规程、管理制度(包括岗位职责、辐射防护和安全保护制度、设备检修维护制度等)
注:注册地址和实际办公地址要求是一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