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典当业务;
动产质押典当业务;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房地产(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房地产或者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在建工程除外)抵押典当业务;限额内绝当物品的变卖;鉴定评估及咨询服务;商务部依法批准的其他典当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公司成立满5年以上,业务量不多,公司干净,没有异常记录,没有诉讼情况
该公司转让价格不高,可以带两家法人股公司一起给,典当行的法人股公司具备一定要求:
典当行注册必须要两个法人股,该法人企业必须成立三年,每家注册资本在三千万以上,每家每年总营业额在一千五百万以上:
如果您收购该公司,不仅能拥有一家干净的典当行,同时还能拥有两家经营不错的法人股公司,是非常合适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