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司注销的完整步骤
公司不论是何性质的清算,均应依下列步骤展开:
1、成立清算组。
2、展开清算工作。
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接管公司,开展以下业务: 接管公司财产、了结公司未了业务、收取债权、清理债务、分配剩馀财产、注销公司法人资格并吊销营业执照。
3、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
4、提出清算方案。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拟定提出清算方案,报股东会讨论通过或者主管机关确认。 清算方案的主要内容有:清算费用、应支付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应缴纳的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分配剩馀财产、终结清算工作。
在清算进行完以后,才能进行注销的步骤:
1、注销公司国、地税登记证 (如有)
2、到公司主管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备案>
所需资料有: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股东会决议(内容就是注销公司,成立清算小组)、公司原始档案、到工商局领取表格。
3、登报公告(登报45日后在去注销公司) 登报公告需到当地市级公开发行报刊办理,所需资料有: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分证复印件、公告内容格式(**公司,准备注销请各债权债务人自见报45日内到我公司清算小组办理债权债务事宜)
4、到公安局注销印章(自行处理)
5、登报45日后,再次到工商局办理注销申请
所需资料有:公司营业执照原件(正副本)、税务注销证明文件、印章注销证明文件、公司股东会决议、公司清算报告、工商局领取的表格、公司原始档案
6、到质监局注销代码证
所需资料有:营业执照注销证明文件、代码证原件(如有)